六旬老人深圳火车站
站台楼梯摔伤
▼
11点30分时,其女儿女婿曾要求进站台接人但被工作人员拒绝,接到其电话得知母亲摔伤后,女儿再次要求进站但依然被拒绝,直到摔伤发生30分钟后,其女儿才得以进站。
事发后5分钟工作人员出现在现场
事故责任评定已交专业团队处理
▼
▽
【1】 关于袁女士女儿曾申请进站台接车被拒绝,系袁女士女儿在出站口找到工作人员提出想从出站口进站,但站台规定出站口“只出不进”,因此被拒绝。
【2】 对袁女士质疑的车站内无“红马甲”的问题,相关负责人也曾表示称“红马甲”在候车室、进站口、出站口都有,但旅客太多,所以有需要时工作人员会通过对讲机呼叫“红马甲”在具体车厢位置等候,但袁女士下车时并未向工作人员提出此需求。
【3】 对事发4号站台楼梯的情况,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深圳火车站是1991年建成,由普速车站改造之后,混杂了城际,站内设施不像高铁站那么先进,没有扶手梯。距4号站台出口100米是有直梯的,提供给特殊重点旅客,即需要辅助器材、行动不便的旅客。
工作人员称——
据事发时监控显示,7月27日12时08分,袁女士从楼梯上摔落,12时13分,工作人员出现在事发现场,12时14分,工作人员封锁出站楼梯,到站旅客从其他通道绕行,12时17分,第二批工作人员赶到现场;12时22分,工作人员带领袁女士子女到现场。
相关人员表示,事故发生后车站已及时做出相应措施,封锁现场、为其呼叫救护车、指挥其他乘客绕行并将袁女士行李从楼梯搬运到地面以免造成二次伤害。
事发后,工作人员并未阻拦袁女士其子女进站,从12时08分老人摔倒到12时22分其子女出现到事发现场仅用时14分钟,并非袁女士所说的30分钟,同时,工作人员为其子女发放了爱心卡并从进站口带领其子女到达现场。
如查实火车站有一定过错
或应承担部分责任,本人担主要责任
▼
▽
要求赔礼道歉的诉求可以支持,要求火车站报销护工费、赔偿一年工资及精神损失费、安装扶手电梯的诉求可以理解。
但要详细划分双方的过错大小后,才能进一步确定是否支持,如果查实火车站有一定的过错责任,有可能的结果是其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火车站承担次要责任。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长沙社区通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内容。